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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1-03-03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围绕县委“一优双先四聚力”要求,积极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强化法律监督、打造检察品牌、推进检察改革,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展现政治担当,坚决维护发展稳定大局

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以法与情展现检察担当面对战疫大考我们闻令而动、恪尽职守,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与全县人民一起风雨同舟,并肩作战。一是积极参与联防联控。领导带头包保,50余名干警职工全部到岗,分赴2个乡镇、2个社区共17个卡点开展值守防控,踊跃捐款捐物3万余元。二是坚持防疫办案两不误。疫情期间实行网上“面对面”、远程“零距离”办案,与公安机关联合建立涉疫案件办理机制,提前介入、依法快速打击1件利用疫情实施诈骗犯罪案件。三是努力打造无疫机关。组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专班、突击队、督导组,制定疫情防控“八条措施”,开展信息化实时督察,实现在职干警零确诊、问题零发生、工作零失误、办案零梗阻。

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持续助力“三大攻坚战”。一是为美丽长阳添彩。树牢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深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工作,依法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件9人,牵头开展司法修复增殖放流启动仪式暨2020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现场放流9万余尾,助力生态修复。守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二是为金融安全护航。深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工作,审查逮捕电信网络诈骗3件6人,提起公诉2件7人,配合公安机关和金融监管部门逐案制定追赃措施,帮助群众挽回损失。三是为脱贫攻坚助力。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疫情期间筹措16000元为帮扶村全体村民捐赠口罩,助力春耕生产有序开展。截至目前,沿坪村已硬化道路60余公里,建成占地1600余平方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村集体收入持续增加,低山柑桔、中山猕猴桃、高山蔬菜梯级产业模式基本形成。 

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鄂检十条”和《宜昌市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0条实施意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是依法批捕、起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9件,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理念,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适用缓刑的提出缓刑建议,在法律界限内搭建容错空间,对涉罪企业人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2人。二是出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办理涉企案件“八个一律”具体措施,探索实行检察官联系企业“一帮一”工作机制,与全县39家企业建立联系。三是扎实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积极主动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8次,为企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17个。

围绕打好收官之战,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调配骨干力量组建专业办案团队,全面落实“捕诉一体”、提前介入等办案机制,检察长包案指导督办重大涉黑案件对沈启浩等22人涉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提起公诉。扎实开展“六清”工作,向纪委监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移送线索13件,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份。

二、突出监督主业,全力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保持严惩腐败力度规范与监委衔接程序和办案标准,加强线索双向移送、提前介入等工作,监检衔接配合顺畅,监督制约依法推进。办理纪委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810人。同时,立案侦查市院交办的涉及司法不公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2人,协助宜昌市人民检察院调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46人。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共办理批捕案件55件73人,其中审查逮捕53件70人,不批捕2件3人;办理起诉案件141件211人,其中向法院提起公诉135件205人不起诉6件6人。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件,监督撤案5件,追捕追诉3人,侦查活动监督10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人。开展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办理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案件6件6人;办理收监执行提请审查案件4件4人;开展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检察专项监督,对县看守所搬迁转押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制定检察监督方案,全动态跟踪,确保搬迁转押工作规范安全合法。

全面做强民事检察。以事关民生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民事审判活动和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为重点,办理民事检察案件13件,深挖司法不公背后的违法违纪问题,移送各类线索3件。当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店小二,为真爱而管,为健康发展而究,依托办案为宜昌巴楚蔬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解决难题。结合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和典型案件进乡村、进社区进行警示教育和法律宣传等活动。

创新做实行政检察。把行政检察的工作重心放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上,组织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办理1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既保障涉案企业复工复产,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避免行政诉讼,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同时,针对行政机关履职不当发出检察建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稳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要论述,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30条,立办案件19件,其中8件已经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主张的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法院支持通过办案,促使38.8亩农用地恢复原状,缴纳恢复费用17万元,挽回矿产损失38万元,督促整改和关停污染企业5家。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食品药品领域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公益诉讼办案重点,发出相关诉前检察建议2份。积极探索“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开展河道巡查,强化治理河道污染、清理违章建筑,其中收集公益诉讼线索8条,立案3件。办理的长丰河河道被侵占怠于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政府彻底解决了“沉疴”问题,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效果,我院获评“湖北河湖长制示范单位”

三、厚植民生情怀,努力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维护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如:对一起发生在20多年前的“命案”提前介入,依法引导侦查,及时呈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健全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线上线下一体接访机制,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依法及时办理群众信访103件,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检察长带案下访,部门负责人亲自领办信访案件,对涉信访犯罪案件3件依法快捕快诉,精准打击,有效遏制涉信访违法犯罪案件的上升势头。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联合相关部门推动落实性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从业限制等制度,检察长受聘长阳一中法治副校长,为该校700多名师生宣讲国家强制报告制度依法严惩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3件3人,构建覆盖全县各学校的未成年的犯罪预防网络,开展网络未检公众开放日活动,为全县2.7万余名师生和家长开通了网上法治教育课程。

保障民生传递司法温度。扎实开展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工作。依法加大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力度,着力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合理诉求,采取主动办案和异地检察机关司法协助等方式向4名扶贫对象发放救助金18.5万元。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敦促涉案单位及时为30余名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并稳定就业,践行“六稳六保”,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让检察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四、深化司法改革,有力提升检察管理质效

扎实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93人,适用率91.47%,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61.3%,量刑建议采纳率97.99%。切实发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按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细化“检察官权力清单”,强化司法办案检察官主体责任。明确落实检察长、分管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管理责任,做到放权不放任。将办案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与追责惩戒统一起来,深化业绩考评制度,完善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坚持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院领导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63件。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工作机制,严格把握退查延期的标准和程序,提高补充侦查提纲的质量,强化提前介入、跟踪监督等措施,有效降低案件“案-件比”。

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对11件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和公开听证。积极开展“深化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活动,为律师提供一站式服务。深化检务公开,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09件,公开法律文书90份

五、加强自身建设,全面筑牢检察工作底盘

坚持政治建检,坚定理想信念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开展党员政治轮训、青年读书社活动等6场次。立足本地红色文化资源,以“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为抓手,先后赴郑家榜村、宜昌博物馆等地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落实党员干警“双报到”,用心用情为社区和群众排忧解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对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自媒体等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结合办案积极创作检察文化作品,干警自编自导自演的检察微电影《一案,一生》,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新媒体作品比赛一等奖。

坚持人才培养,激发队伍活力加强青年干部培养。把工作实绩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风向标”,6名八零后年轻干部因工作实绩出色被提拔担任中层副职,队伍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强素能建设。组织干警参加中国检察官教育培训网、检答网等各类培训27期,出台《青年干警跨行业培训工作方案》,选派4名干警到县直部门交流学习,推动干部轮岗交流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该做法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教育培训创新案例100例。

坚持从严治检,营造良好生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强化落实“三个规定”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落实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组织检察干警认真学习警示教育片和典型案例通报,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刀刃向内,开展检务督察11次,发出督察通报7次。

各位代表,2020年县检察院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各项工作有了新的发展。1个案例先后被评为省级优秀案件和国家级精品案件,2个集体6人次分别获得国家、省、市、县级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自治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亟需解决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服务大局的措施需要持续深化,融合深度、保障力度、服务准度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司法理念、履职能力与新形势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司法的前瞻性主动性还加强问题催人警醒,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1年,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把“抓落实、求极致、提素能”作为提升检察工作品质的着力点,全面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部署要求,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和有效的检察服务。
  在统筹安全发展上展现新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自治县委提出的“一优双先四突破”的总要求,深化服务民营经济和创新发展等专项工作,推动打造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更高水平的平安长阳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认真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努力使政治更安全、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

在建设法治化道路上迈出新步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完善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多元化监督格局,拓展公益诉讼检察深度,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时刻体现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深化检察改革上取得新突破。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检察主导责任,严格规范办案流程,注重权利保障,准确适用法律,提升办案质效。建立健全有效机制,改进案件管理工作,强化推行司法责任制办案模式下的流程监控和内部制约。

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呈现新气象。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大力弘扬“抗疫精神”,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高干警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检务督察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

各位代表,2021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担当尽责,务实苦干,不断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努力为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长阳靠拢宜昌、绿色发展、争当示范目标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为建党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