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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8-07-05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十九大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在服务发展、维护稳定、反腐倡廉、强化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我们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努力服务大局,回应人民关切,维护人民权益。

(一)全力服务经济健康发展严惩网络新型犯罪和破坏金融秩序犯罪,办理该类案件619人,协助追回赃款30余万元。扎实开展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专项法律监督活动,积极走访13家非公企业,问计问需问策,开展法治宣传13次。坚持依法、审慎办理涉及非公企业案件,批捕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犯罪515人,起诉该类案件1017人,不批捕2名情节轻微的企业实际投资人,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如:在办理曹小青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一案中,不批捕的同时督促其赔偿20余名被害人损失共计90余万元,本案的处理达到了保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和保障民生权益的有机统一。

(二)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依法坚决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服务长阳绿色发展。共批捕该类案件55人,起诉1519人,查办该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6人,监督移送、监督立案12。办理我县首例非法采伐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犯罪案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守护青山,认真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县委书记为此作出重要批示,在县委常委会上专题讨论部署,县委、县政府联合发文成立领导小组并批转了实施方案。联合林业、国土等部门到11个乡镇开展非法采石专项检查,召开联席会、座谈会28次,走访职能部门和企业58家、露天采石场70家,排查非法采石场35家,下达整改意见31份,监督行政机关立办案件62件。参与生态修复6件,督促补植复绿84.02亩。立足长阳县情守护绿水,先后抽调2名干警参与全县清江库区网箱拆除行动。针对省林业厅督办的崩尖子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规建设水电站一案,充分行使检察职能,将电站建设负责人李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依法进行追诉,促使投资方同意无条件配合政府拆除。

(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70件次。依法治访,办理34人社会影响较大、公众关注高的田开文等非访刑事案件,督促非访者退还非法占有的不正当利益42800元,进村入户调解结案56人。如我院针对董长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引发的群体性上访,在办理案件的同时,积极配合县城投公司做好息诉维稳工作。针对长期非法上访人员谭祥珍控告公安干警非法拘留、刑讯逼供一案,创新信访处理方式,在全市首次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取得良好效果。

(四)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障,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6人,办理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案件33人,积极开展“检校共建”活动,选派1名法制联络员,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开展法制宣传4次,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参与文明县城创建,院领导带队、全体干警参与,先后500余人次参与宣传和文明劝导,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投入8000余元用于遵德守礼牌等19套公益广告的制作和安装。

(五)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提升、贫困群体帮扶为重点,扎实开展对帮扶村渔峡口镇沿坪村的精准扶贫工作,实现了“五个一”的目标:“硬化一条村级公路”,协调硬化村级公路指标6.88公里;“争取一个项目”,帮助该村争取国土整治项目4000亩;“协调一个扶贫工程”,积极协调该村农网改造和光伏发电工程顺利推进;“打造一个产业”,招商引资150万元发展猕猴桃产业,成立猕猴桃专业合作社,多方筹措资金29万元帮助26户贫困户发展猕猴桃150余亩,增强贫困群众“造血功能”。“增加一项收入”,帮助招商引资开办一家临时采石场,通过争取免费采石设备和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为采石场减少投入成本共计40余万元,在增加村集体收入的同时也为周边村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利。

二、聚焦监督主业,助推法治长阳建设

我们积极回应人民期待,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严把批捕、起诉标准,既准确惩治犯罪,又尊重和保障人权,严防错案发生,案件审结率、准确率均达100%。全年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案件77113人,人数同比上升44.87%;不批准逮捕714人,人数同比下降54.84%;提起公诉166227人,人数同比上升58.74%;不起诉711人,人数同比下降15.38%。提前介入杨伍清寻衅滋事案、郭昆明贩卖毒品案等18件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积极参与案件协调,引导侦查取证。从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捕故意杀人、贩卖运输毒品、强奸等犯罪案件1526人。

(二)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做到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站好转隶前“最好一班岗”。全年共立办职务犯罪1212人,立案数同比上升50%,共挽回损失600余万元。其中查办惠农扶贫领域案件66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顶住各方压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三峡大学相关人员贿赂案件44人,其中正处级、正科级干部分别1人,涉案金额达400多万元,该案的成功办理得到省、市纪委及上级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强化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案开展预防和警示教育10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1500余人次,开展案例分析12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全部被相关部门采纳,提供行贿档案查询580次。联合邮政部门开展“预防邮路”活动,收到了预防实效。

(三)强化诉讼监督实效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立案监督12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44人,市院全部支持,市中院已改判2件,另2件尚在审理中;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超期羁押2件,监督纠正社区矫正、刑罚执行违法违规案件28件,监督纠正脱管1件,开展事故检察1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6件,查办刑罚执行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1件;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该类案件16件,同比上升128.57%,用好公益诉讼这把“利器”,受理行政公益诉讼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份,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办理我院第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促县林业局收缴行政罚款20万元;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办理刑事申诉44人,办理司法救助22人,发放救助金1.5万元,彰显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

三、顺应司法规律,稳步推进检察改革

认真落实党中央深化司法改革各项部署,我们以“钉钉子的精神”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采取“三抓三促”措施,切实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生根。抓领导带头促“头雁效应”:全院包括领导在内的18名员额检察官全部参与一线办案,其中6名入额院领导办案96件,人均办案数占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数的65.6%,带头办好案、办疑案,起到良好示范作用。抓实践运行促规范履职:我院成立8个独任检察官和6个检察官办案组,明确办案权限和职责,形成完整的责任清单体系,促进司法规范。抓督促检查促改革落实:规范审批,严格执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定期通报,形成长效化、规范化的督促检查机制。

(二)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高政治站位,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认真落实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及时传达改革精神,做好拟转隶干警思想政治工作,逐一开展谈心谈话,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协助县纪委做好编制、人员等调查摸底工作,善始善终做好职务犯罪线索、物品、档案清理移交以及工作衔接,按照要求完成机构、职能、人员、办案装备划转,实现积极稳妥、平稳过渡,做到了合编、合心、合力。

(三)不断完善阳光检务工作机制积极向人大报告工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并反馈结果。强化检务公开,利用案件公开微信平台推送案件信息,为82名律师执业提供便利,此做法被高检院案管部作为经验转发。开展“公众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等大型宣传活动,利用检察门户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宣传检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

四、着眼司法公信,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我们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坚定不移强基固本,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狠抓政治建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补足精神之钙,提高干警政治素养。集中学习《准则》、《条例》并组织考试,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做到警钟长鸣。

(二)强化素能建设注重履职能力培训,共培训干警40人次。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形成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创新学习形式,以“严明纪律铸铁军、服务大局树形象”和“学习十九大、规范立公信”为主题,开展退休干部讲革命传统、青年干警演讲比赛、全体干警知识竞赛等活动。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形成以文化人、以文育检的检察文化氛围。

(三)加强队伍管理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检令检规,结合本院实际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办法》、《考勤管理制度》以及印章、车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形成正风肃纪、严格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大司法作风教育整顿力度,实行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建立健全预防腐败风险防控机制,对存在的苗头问题抓早抓小,加大检务督察力度,保持队伍的纯洁性。

各位代表!2017年长阳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持续提升。精准扶贫、促进绿色发展、打击非访等多项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我院整体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综合考评中位居第二名。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省市县三级文明单位,所办理的董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获得全省执检优秀案件,还有1个部门和1名干警被推荐到省检察院和省人社厅联合表彰,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凡是过去,皆为序章。回顾2017年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诉讼监督薄弱环节依然存在,法律监督职能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察干警的办案能力和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工作调整布局、重整行装再出发的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

2018年,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部署,积极适应新时代、聚焦新目标,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以全面深化改革、新科技应用为动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为长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都市后花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强化政治学习,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政治学习,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中,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围绕全县发展,坚定不移服务保障大局。“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努力方向,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深入研究服务经济转型发展、绿色发展的新思路、新政策、新措施。

三、依法履职尽责,坚定不移维护公平正义。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的惩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健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促进长阳和谐发展。加强与县监察委衔接,做好职务犯罪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等工作。全面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全面开展公益诉讼,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

四、全面从严治检,坚定不移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以领导班子建设为核心,增强队伍凝聚力;以素能和作风建设为根本,提高队伍执行力;以全面科学履职为抓手,提高队伍战斗力;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提升队伍竞争力;以打造“智慧检务”为契机,提高检察工作创新力。

各位代表,时代赋予重任,奋斗铸就辉煌,在新的历史时期,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和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为长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