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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0-11-18      

自治县九届人大

次会议文件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5X日在自治县九届人大六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乔长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我院在自治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主动作为,忠诚履职,务实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发展。

一、坚持政治引领,助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原则。一是敢于重拳出击。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批捕7件77人,起诉10件84人,追捕漏犯11人,追诉漏犯5人,该类案件全部提前介入、全部得到有罪判决,其中14人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是敢于“破网打伞”。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及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线索8件。三是敢于“打财断血”。在检察环节追缴违法所得98.65万元,有力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四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发出堵漏建制、强化管理的检察建议6份。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用足用活法治武器,推进平安长阳建设,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共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等破坏经济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犯罪案件1221人,涉金额1600余万元。办案中通过以案释法推进金融部门的综合治理。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认真落实驻村帮扶工作要求。所帮扶的沿坪村在县、市两级脱贫验收中,以94.4%的群众认可度顺利脱贫出列。一是产业格局初显规模。已发展猕猴桃1500余亩,其中2019年新增450亩,带动60余户贫困户脱贫致富;从市直相关部门争取资金20万元建成猕猴桃种植示范园,形成了“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高山蔬菜、中山猕猴桃、低山柑橘的产业格局形成。二是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新修公路75.4公里、硬化60公里,实现村、组硬化公路全覆盖;筹措百余万元资金建成占地1634平方米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和村级文化广场,已正式投入使用。三是村级集体经济稳步提升。通过建光伏电站、开办砂石厂等,年增收近30万元。四是“老大难”问题得到解决。成立攻坚专班攻克了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等难题。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为长阳绿色发展贡献检察智慧。一是严惩破坏环境的刑事犯罪。共批捕2件2人,起诉13件18人。二是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加大打击和治理力度。如通过办理童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严格落实清江白甲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退渔禁捕要求,切实维护清江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全力配合全县打击非法开采砂石料等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多次召开专项行动公益诉讼推进会,现场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促使环境保护成效初显。三是常态监督助力人居环境整治。落实“河长制”,督促关停和整治长丰河流域违法养殖场2个,参与丹水河流域“清四乱”,清理违法建筑2处,切实改善清江支流沿岸环境卫生整体质量。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认真落实最高检服务民营经济11条意见,深入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主动服务企业。共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12次,邀请县工商联、企业协会、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我院“公众开放日”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听取司法需求、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共批捕828人,起诉921人。同时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慎捕慎诉共对4名涉案民营企业家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打击犯罪保平安。充分履行批捕和起诉职能,突出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和危及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促进平安长阳建设。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7件156人,批捕89件143人,不捕7件10人,公安机关撤回1件3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81件324人,经审查后起诉151件280人,不起诉17件22人,改变管辖2件2人,侦查机关撤回3件5人,未结8件15人。所办案件质量较好,无撤诉、无罪案件。

化解矛盾促和谐。打造检察为民服务新平台,建成一站式综合性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指尖上”快捷司法服务。通过全方位、立体式的接待窗口及时受理群众的司法诉求,妥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90件,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应。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办案中通过检察建议以案释法等方式,主动参与县域社会治理,促进提高全社会共建共治水平。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相衔接,对因案致贫的群众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6人,共发放救助金16.8万元,其中向因案致贫的贫困户发放救助金16.3万元。

尊老孝亲正乡风。立足检察职能,在我院帮扶的沿坪村开展“尊老孝亲”法治警示教育活动,现场受教育的群众达300余人,促进该村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助力脱贫攻坚。活动中,教育转化3起赡养纠纷,几位长期生活无着落的老人得到子女的赡养安置。如依法将长期不赡养老人的覃某某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后,我院继续跟踪感化教育,促使覃某某真诚悔过,主动赡养母亲。《湖北日报》等媒体对此进行了宣传报道为全县尊老孝亲正乡风产生了积极影响。

创新工作护成长。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团队,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着力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打击侵犯未成年人犯罪,共批捕该类案件6件6人、起诉7件9人。同时,办案中注重保护未成年受害人,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和司法救助。积极开展综合治理我院从加强学生安全、教师队伍管理等环节向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设置法治副校长,开展大型法治宣传3次;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参加我院以“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未检公众开放日”等活动。

三、坚持全面履职,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

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一是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1件1人,监督撤案5件5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件。追捕漏犯8人,追诉漏犯4人、漏罪9起;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8件88人,发出纠正违法意见书4份,发出检察建议15份。二是强化刑事审判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坚持将刑事抗诉作为监督的重要手段,提请抗诉的2件2人得到市院支持,目前已改判1件。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以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促进人权保障为主线,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监管场所等进行全面检察监督。一是共办理刑事执行监督案件6件、社区矫正监督案件5件、羁押期限审查案件3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件,向办案机关发出的9份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得到采纳。二是参与刑事执行检察改革创新、开展社区矫正交叉检查,对枝江市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和襄南监狱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进行专项巡回检察;三是依法查办诉讼领域的职务犯罪,初查市院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3件4人,其中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1件1人,现已侦查终结并向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6件,同比上升120%,在履行监督职能过程中,注重与服务三大攻坚战相结合开展尊老孝亲等专项活动,主动释法说理。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尊重和维护审判权威。如我院在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中,通过检察建议促使长阳清江某公司一个近十年的案件执行完毕,保障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实行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双轮驱动,不断提高检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件,其中提起诉讼1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份。一是聚焦生态环保领域,守护绿水青山。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督促缴纳治理恢复费用200余万元,督促复绿复垦109.54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2公里。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在清江流域长阳段鸭子口乡牵头创建异地补植复绿基地——清江廊道生态修复司法实践教育基地。二是积极稳妥开展“等”外探索,回应群众公益保护新期待。针对宜万铁路长阳境内沿线树木危及铁路运行安全问题,发出全省首个铁路运行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建议。三是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整体质效。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回头看”,持续监督,确保整改落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创建全市第一个户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警示教育基地,将生态警示教育与公众开放日、未成年法治教育相结合,目前已迎接各级单位代表3000多人次,受众面不断扩大。如:2019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吉沪苏等地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及上级领导共48名实地视察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对我院相关创新举措给予高度肯定。

四、坚持强基固本,锻造一流检察铁军

抓实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党组带头示范,扎实开展各项政治理论学习,补足精神之钙、打牢思想根基。以党组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为载体,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干警到红色教育基地缅怀革命先烈,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抓深检察改革。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一是内设机构改革顺利完成。按要求做好了职责调整、人员调配等工作。二是“捕诉一体”工作机制步入正轨。刑事案件坚持“谁批捕、谁起诉”“谁办案、谁监督”,有效节约司法成本。三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实施。共办理该类案件124件219人,适用率达78%。四是司法责任制运行良好。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60件,所有检察官均办理实体性案件。五是继续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主动与监察机关沟通衔接,形成反腐合力,共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9件10人。

抓好素能教育。一是持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先后选派26人次参加组织调训,组织全院干警参加远程学习30期次。二是积极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领导干部上讲台”等,多平台多渠道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培训活动。三是强化机关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通过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活动,全面提升干警素能,我院编排的南曲《夷水悠悠检察蓝》在全市检察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察文化成果展中获得最佳创作奖和展演组织奖。

抓牢从严治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强化执法办案监督,检察委员会专题研究重大疑难案件10次;办案流程实行全程监控,定期通报问题,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提高规范办案意识。二是强化干警日常管理。坚持检风督查,共开展检务督察10次,发出通报8期。三是分别接受市院党组、省财政厅驻宜昌市财政监督办事处对我院为期一个月的党组政治巡察、2019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总体评价较好,无违规违纪现象。

主动接受监督。坚持“阳光司法”理念,以监督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等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到我院参加重大活动及会议。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二是坚持司法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34件、重大案件信息49件,公开法律文书152份,努力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加强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打造“阳光检务”。

各位代表,2019年我院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在全市检察机关各项检察工作考评中我院以第三名的成绩被评为优胜单位。办理的刘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先后被评为省级优秀案件和国家级精品案件,1人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先进个人,2个集体6人次获得市县级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2019年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服务长阳高质量发展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相关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三是新形势下检察干警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0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院坚决服从全县防疫大局,在疫情防控中诠释检察担当。一是疫情防控不退缩。全院50名干警讲政治,停止休假,闻令而行,迅速投入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共踊跃捐款捐物3万余元,分别奔赴到2个乡镇、2个社区共17个卡点开展值守防控,驻村工作队就地转化为防疫工作队,2名司法警察积极投入全县“一村一警”防控行动全院干警齐心协力、勇于奉献的表现受到社会的好评,龙舟坪镇龙门社区居民自发到我院送上全体居民的联名感谢信和锦旗,并有3人次受到市县乡表彰。二是检察业务不“打烊”。所有案件均及时办理,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依法从快办理邹某某利用疫情诈骗案;同时,按要求严格开展了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的检察监督工作。三是服务企业不“马虎”。为宜昌嘉禾绿色产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协调发展资金解决发展难题,助力复工复产。四是防疫宣传不打折。通过微信群、学习强国视频会等方式开展防疫宣传,破除谣言,选树报道了一批展现检察担当的先进人物,有效提振阻击疫情的信心和决心。

各位代表!2020年是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自治县委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检察监督工作,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长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聚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长阳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省院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专项工作,精准发力,全面履职,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实效性。

二是以更大力度推进法治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强化刑事检察职能。更新民事行政检察理念,突出监督精准性和实效性。积极稳妥扩大公益诉讼范围,更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三是以更实举措深化检察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步伐,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四是以更严标准打造过硬队伍。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干警素能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我院将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开创长阳检察工作新局面,为长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