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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而来,奔赴星辰大海——第2期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培训感悟

【字号:    】        时间:2021-09-22      


教育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我想,参加第2期检察机关意识形态骨干培训班的学员们应该和我一样,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的殿堂汲取知识和能量的这些日子里,俨然已成为被摇动的另一棵树、被推动的另一朵云和被唤醒的另一个灵魂!

很幸运,甚至很庆幸,人生的旅程又多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秋季开学第一课,我们和其他班的学员在秉践持衡大讲堂聆听了张军检察长讲授的“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尽管在许多视频会议中早已熟悉张军检察长讲话、讲课的“反问式”风格,但近距离聆听和现场感受,不禁让来自基层检察院的我又多了几分“紧张感”。

张军检察长从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具体事例入手,分析了当前检察工作存在的“跟不上”和“不适应”,接着重点围绕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意见,提出以检察履职助推源头治理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更高要求。张检讲话高屋建瓴,却又深入简出,随和的语气自然而然地把我们自己、把我们的工作摆进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进程中,人生格局瞬间升华。

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如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起案件办理中,这是每一名检察干警的必答题。身在检察宣传岗位,我想就应当以笔为剑,以墨当歌,弘扬法治正能量,从人民群众的视角讲好检察故事,促使检察宣传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也是我参观了《检察日报》创刊30周年展览后的深刻体悟。

培训中,我们还有幸聆听了多名检察机关以外的名家大师授课。如卓泽渊教授深入解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花开十一朵”,向我们抛出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最高要求还是最低要求”的问题,让我们自己从“努力做到”和“必须做到”中去寻找答案。洪向华教授津津道来“牢记党的历史,提高党性修养”的党史学习教育课程,在课堂上掀起一阵又一阵的轰动,让我们对百年党的发展进程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和更简单的理解。听他们的课,犹如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我对老师们学富五车的知识储备量完全折服,也对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坚定不移跟党走有了更加坚定的信仰。

回归“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班级主题,我们聆听了最高检相关领导的讲课,也听取了部分学员代表对意识形态和检察文化工作的探讨和经验交流,受益匪浅。

不可讳言,在培训之前,我对意识形态的概念是模糊的,是一种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理解,曾误以为检察宣传工作占据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大半。直到培训后,才恍然大悟,检察宣传工作不过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冰山一角,我所需要学习的意识形态工作还有很多很多。

“每一个检察院,每一位检察人都是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主体。”现在,我对这句话极为赞同,也对其所以然有了深刻的理解。

对待意识形态工作的态度,检察队伍里还有一些错误的思想。有的认为意识形态是政治部的工作,与检察业务关系不大,有的觉得不发宣传稿件,就不会出现太大问题,还有的甚至还盲目的表示意识形态与己无关...

其实这些问题在孟守平部长的讲课中都已揭示,特别是他对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进行了精准的剖析,也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我感受到最高检在调研基层、重视基层方面所做的努力,也对我们从意识形态方面总结工作提了一个大醒,为我们克服难题、落实举措提供了道路指引。

除此以外,我们还接受了一些心理学的教育。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检察人员的心理变化也不可忽视,因为它会影响我们的价值取向、判断能力和行为方式,进而影响我们大脑中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核心价值观。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筑牢意识形态堤坝,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放松;守住意识形态阵地,永远在路上。

培训之旅即将结束,我也将踏上归程。对我个人而言,这是一次难得的学习体验,也是一次难忘的人生经历。我将更加牢记人民检察的宗旨,将所学所得转化为所言所行,加强学习,努力工作,补短强弱,以检察宣传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在不懈努力中不负人生价值,奔赴自己的星辰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