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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长阳县检察院获评国家级“节约型机关”

【字号:    】        时间:2023-11-27      

  近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

近年来,长阳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通过健全节能机制、推行绿色办公、实施垃圾分类等方式,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强化组织领导

健全完善创建工作制度体系

院党组高度重视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成立以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节约型机关创建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机关办公室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日常工作,全面统筹制定工作方案和组织实施各项创建工作,制定了《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节约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措施,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及保障措施,使创建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开展。

狠抓贯彻落实

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

推进文件网上流转签批、无纸化办公,纸张双面打印,建立耗材使用台账。合理设置空调温度,采取有效节水管理措施,鼓励干部职工践行低碳出行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或者步行,充分采用自然采光,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照明光源,使用及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大力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以节能宣传周、世界水日等活动为契机,开展线上答题学习,积极落实垃圾分类制度,倡导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良好行为习惯,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长阳县检察院将以此次荣获全国“节约型机关”称号为契机,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持续巩固“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精准施策、精细管理,推进机关节能降耗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