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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爱情骗局里到底有几个男主角?

【字号:    】        时间:2023-12-22      

  女子伪造白富美身份以“恋爱交友”为名,不断找借口骗钱,先后诈骗他人19万余元。经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何花(化名)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至此,这场网络恋爱诈骗的戏码落下帷幕。

  2015年,何花使用手机应用分身功能,通过其原微信号注册分身微信用户“小美”,将其QQ好友、微信好友的日常生活照片或从“小红书”、“美图秀秀”等APP上下载的美女、豪车图片等发往其朋友圈进行装点。为了让自己的“人设”更加饱满,何花又伪造“小美”与其父母等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发往该微信朋友圈,使浏览该朋友圈的微信好友认为其是自身和家庭条件优越的漂亮女青年。

  此后,何花假冒“小美”通过其他微信好友推送或自行搜索挑选,先后与五名被害人建立了微信好友关系。在与被害人微信聊天的过程中,谎称自己是宜昌某地公司的财务人员,单身未婚,家境殷实,家教严格,父母均是央企从业人员,在网上逐步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和追求。在相同时间段内,又与该五名被害人分别建立了网上男女恋爱关系,借此编造各种理由索要被害人财物。

  当被害人提出约会请求时,何花便以疫情防控、因公出差等原因搪塞被害人,逃避与被害人见面。随着越发频繁地被索要钱财,一直拒绝自己的电话、视频邀请,也从不愿意见面约会,被害人才恍然大悟自己的这些钱打了水漂,遂向警方报案。

  在警方的讯问下,何花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2017年至2022年间,采取上述方法骗取被害人现金及物质共计19万余元。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被告人何花(化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