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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警察?真骗子!

【字号:    】        时间:2024-04-22      

冒充警察

说自己有门路

可以帮其解决问题

从而骗取他人钱财

走上了不归之路

但真的假不了

假的真不了

最终结果不言而喻

......

案例回顾

2020年9月份,姚某某因酒驾导致机动车驾驶证将被降级,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钟某某,想让钟某某帮忙找关系把机动车驾驶证的等级保住。钟某某明知无法保住姚某某机动车驾驶等级,却在与姚某某交往过程中,隐瞒自己无业的真相,虚构自己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事实,谎称可以“打点关系、走后门”,帮助姚某某保住机动车驾驶证等级,逐渐取得了姚某某信任。

2020年9月至2021年10月期间,钟某某多次以找关系需要请客吃饭、买香烟送领导等为由,骗取姚某某财物,但始终未能帮姚某某解决驾驶证降级问题,直至姚某某驾驶证处罚期限到期后,迫不得己自学重新考试。始终联系不上钟某某,姚某某怀疑自己被骗,遂报警,钟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经查,钟某某冒充警察骗取姚某某钱财共计2万余元。2024年1月,经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钟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往往对被害人有一定的了解,他们会利用被害人的害怕或担忧心理,短时间内迷惑被害人,骗取其钱财。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遵纪守法,按照正规程序办事,不要谋求搞特殊、走关系。同时要提高警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任何理由在私下向群众索要财物。请大家擦亮眼睛,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