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莫让“醉人”变“罪人”

【字号:    】        时间:2024-08-01      

“我当时真的太冲动了,现在真的…很后悔…”

小酒怡情,大酒伤身

你以为酒后发生的是“故事”

谁知发生的却是“事故”

这不

一男子喝醉了

挥拳打伤他人

......

近日,经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危险驾驶罪判处左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案例回顾

2023年7月某晚,左某与朋友等人在龙舟坪镇吃饭饮酒。当晚回家途中,同行朋友驾车载着左某行驶至一农家乐时,左某下车在农家乐门前小便,农家乐经营者王某发现后上前理论,双方争执过程中,左某对王某腹部、腰部拳打脚踢,将被害人王某打倒在地。

打完人后,左某便驾车独自离开现场,因顾及朋友还在现场解围,又将车辆掉头返回案发现场。

经鉴定,王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左某与王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左某赔偿王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2024年5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酒后需慎行,无事莫生非

莫让醉意变“罪意”

莫让酒杯变“酒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