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真的太冲动了,现在真的…很后悔…”
小酒怡情,大酒伤身
你以为酒后发生的是“故事”
谁知发生的却是“事故”
这不
一男子喝醉了
挥拳打伤他人
......
近日,经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危险驾驶罪判处左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案例回顾
2023年7月某晚,左某与朋友等人在龙舟坪镇吃饭饮酒。当晚回家途中,同行朋友驾车载着左某行驶至一农家乐时,左某下车在农家乐门前小便,农家乐经营者王某发现后上前理论,双方争执过程中,左某对王某腹部、腰部拳打脚踢,将被害人王某打倒在地。
打完人后,左某便驾车独自离开现场,因顾及朋友还在现场解围,又将车辆掉头返回案发现场。
经鉴定,王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左某与王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左某赔偿王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2024年5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酒后需慎行,无事莫生非
莫让醉意变“罪意”
莫让酒杯变“酒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