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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我的个人信息”

【字号:    】        时间:2024-09-02      

在日常生活中

你是否接到过

莫名其妙的推销、广告电话

甚至于在通话中

对方能“精确”说出

你的工作单位、住址等信息

令人“不寒而栗”

其中缘由

便是我们的个人信息被大肆贩卖

......

近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

案情回顾

李某甲原系山东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处辅警,2023年5月认识李某乙后,李某乙希望李某甲能帮助查询车辆违章信息并承诺向其支付“好处费”。

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李某甲利用其工作上的便利,非法获取公民车辆违章信息500余条,通过微信发送给李某乙。

而后李某乙将从李某甲处购得的这些个人信息出售给网络买家黄某某,并从中赚取差价。黄某某又将这些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从中赚取差价。

日前,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说法

什么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它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车辆档案信息是公民的个人财产信息,不能随意向他人提供,更不能进行出售获利。想要简单通过动动手指、转转微信就能获利赚取差价的行为一定要小心谨慎,有可能就会踏入犯罪的深渊。

2021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