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一下银行卡就能赚这么多钱,还有这么好的事,那我就租一下试试......”
“我自己没有提供银行卡,只帮助介绍了卡商,赚取一点介绍费,上游跟我说别人搞了都没出事......”
出借一张小小的银行卡
就能轻松赚钱
这样不费脑、不费力的“好差事”
是不是看着特别心动?
可别犯傻了
天底下没有这样的好事
当心!当心!当心!
这已经踏入违法犯罪的禁区
小心自己“摊上事儿”
近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检察院办理一起涉多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被告人杨某某、孙某某等人因为提供银行账户从事违法活动被提起公诉。
一次偶然的机会
李某某通过网络认识“上线”
双方约定按照转账流水提供报酬
通过出租银行卡
尝到了甜头
于是摇身一变
成为“出租银行卡的中介”
便发展联系下线张某某,张某某
鼓动身边好友提供银行卡
张某某、杨某某、李某某等人
明知租出去的银行卡
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犯罪
仍然同意办理并出租
心里还暗自得意
觉得自己找到了一条生财之道
......
截止2024年11月,李某某等人累计发展下线多达十几人,提供数十张银行卡,帮助赌博网站转移资金近3000万元。
庭审法治教育
“公诉人提醒各位,法律对网络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的'全链条打击'。你们的犯罪不仅助长了网络赌博、跨境赌博的气焰,更可能导致无数家庭的血汗钱被不断蚕食直至席卷一空。法律是无情的,网络时代更需清醒,面对以境外软件掩护的犯罪,'轻松赚快钱'的诱惑,务必多问'钱从何来',多想'代价多大'。”5月8日,公诉人铿锵有力的声音在庄严肃穆的法庭响起,检察官刘琴凤针对一起涉案金额高达3000万的案件对16名被告人及众多旁听者进行法治教育,希望他们均能以本案为戒,敬畏法律、正道前行。
检察官提醒
天上不会掉馅饼,当你将银行卡提供给犯罪分子那一刻,账户就摆脱你的控制,轻则行政处罚,重则刑事打击,到头来得不偿失,还要面临牢狱之灾。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年人要时刻保持警惕,轻松就能挣“快钱”的事情千万不能信,拒绝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