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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 新型检警关系正在呈现

【字号:    】        时间:2022-03-29      

“要注重监督的刚性,更要注重结合长阳实际强化协作配合的柔性,先柔后刚,刚柔并济,努力实现共同的法治目标。”325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联席会议,该院检察长肖飞发表如是意见,获得与会检警人员一致赞同。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雄飞参加会议。

据悉,为全面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积极构建新时代新型检警关系,该院联合县公安局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县公安局,配备一名检察官专职负责相关工作。

会上,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围绕提前介入时间和范围、数据共享实质化、不诉后行政处罚以及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细化和执行进行研究部署,达成一致意见。

如何理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关系?如何高效运行该办公室职能,以新型检警关系带动司法办案效能提档升级?

肖飞检察长指出: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做实办公室沟通协调、咨询指导、监督协作等职责,特别要结合长阳实际,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智慧,辩证看待协作与监督的先后关系;共同推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的绿色通道,加速实现数据分享实质化,实现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善于运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等方式,强化沟通协调,增强工作合力,共同提升刑事案件质量,实现检察工作、公安工作互赢的最大效果。

张雄飞副县长对检察机关给予公安工作的“监督”表示感谢。他强调:真正认识到监督是一种服务,更是一种助力;要加强业务学习,充分抓住“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近在咫尺的机会,倒逼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能力水平;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健全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支持检察监督。   

会议还就十余起复杂、疑难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了明确的继续侦查或者撤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