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进“林业碳汇+生态司法”协同创新,8月29日,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杰一行6人来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学习交流活动。长阳检察院、法院、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长阳检察院对梁子湖区检察院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林业碳汇+生态司法”试点以及首张林业碳票的开发工作情况,双方就选定哪类林场作为试点、谁负责评估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同时,双方还就高质效办好公益诉讼案件,围绕机制创新、典型案例培育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分享各自的工作心得,互相学习提升,座谈气氛热烈融洽。
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此次交流为契机,强化联系,结合各地实际,把交流成果转化为推进林业碳汇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为生态环境恢复与“双碳”目标实现贡献检察力量。
通过此次学习交流活动,为两地检察机关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相互借鉴、相互促进的良好契机,拓宽了工作思路和视野。长阳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地区间检察机关业务学习交流,推动检察工作共同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