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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点燃“听证”的光,照亮少年的路

【字号:    】        时间:2021-01-04      

“希望你真心珍惜这次机会,学好你喜欢的汽修技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日前,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检察院在不公开听证后,对一起未成年人涉嫌危险驾驶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宣告。

2020年6月10日,时至夜深,小瑜(化名)和几位同学在镇上宵夜。喝了几瓶啤酒后,小瑜驾驶一辆无证轻便摩托车,一一送同学们回家。就在送最后一位同学时,意外发生,摩托车突然撞向路边的大树,小瑜被甩了出去。

经检测,小瑜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9.49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

“我很后悔...我想继续读书...”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官得知小瑜真实想法。鉴于小瑜系未成年人,且是初犯,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该院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12月29日,该院举行不公开听证会。人民监督员应邀担任听证员,公安民警、辩护律师、嫌疑人及其父亲参加听证。

会上,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社会调查结果和小瑜认罪悔罪表现。小瑜父亲表示希望检察机关给孩子一次机会,日后一定严加管教。听证员结合案件实际,从法律适用和处理情况发表了意见。大家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审查程序合法,犯罪嫌疑人小瑜认罪态度良好,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原则,相对不起诉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因此,均同意对小瑜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我深知孩子犯罪对一个农村家庭带来的深刻影响”,人民监督员覃瑶真诚地告诫,希望他能铭记教训,回学校完成学业。

充分发挥听证作用,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2020年,该院全面贯彻“慎诉”理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对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案件举行公开或不公开听证5次,在犯罪嫌疑人一次次感念国家关怀、法律温情的同时,也为人民群众上了一堂堂生动的法治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