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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车背后的猫腻

【字号:    】        时间:2025-10-17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二手车交易日益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热点。然而,伴随市场繁荣而来的是二手车诈骗案件的频发,有的不法分子却打着“法拍”的幌子,声称拥有所谓的“内部渠道”,可以低于正常价购买,从而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给消费者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近日,经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蔡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虚构二手车有货源?

小心一场“空手套白狼”的诈骗

2024年某月,王女士欲购买一辆二手车,经人介绍,得知蔡某某拥有优质二手车资源,王女士遂通过微信联系蔡某某,蔡某某声称自己能通过竞拍方式取得在某拍卖平台上拍卖的一辆路虎揽胜,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交付车辆,王女士不禁动了心,便按照蔡某某的要求向其支付购车款35万元。

然而,在该车辆的两次公开拍卖过程中,蔡某某既没有以本人名义报名参与竞拍,也没有使用王女士的名义或委托他人代为竞拍。为继续维持欺骗,蔡某某甚至自导自演,伪造虚假进度信息,谎称自己已成功竞得车辆、完成所有权交接,企图让王女士相信事情正在推进。
事实上,该车早已被其他竞拍者购得。王女士多次催促交车和过户事宜,蔡某某却始终以“系统延迟”“手续办理中”等借口搪塞推诿。直至王女士反复联系无果、对方彻底失联,她才意识到自己被骗,最终选择报警。

原来这一切,不过是蔡某某为缓解自身资金周转困难、偿还个人债务而精心设计的一场骗局。在收到王女士的购车款后,她并未用于参与车辆竞拍,而是直接将35万元用于偿还欠款。“优质车源”“成功竞拍”不过是他用来骗取信任的表演,而所谓的“路虎揽胜”,自始至终都只是一张空头支票。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机关提醒

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应选择正规的二手车交易平台,以降低交易风险,同时要充分了解收集车辆相关信息,包括车辆的历史记录、过户记录、车辆来源等,并要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核实,一旦发现被骗及时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