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长阳生态资源,加快推进沿头溪流域生态廊道建设,长阳检察院积极落实县委领导批示,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主动对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湖泊局等相关部门,对沿头溪、厚丰溪流域开山采石情况进行座谈研究,并对其中八家采石厂进行了实地走访查看。
4月15日,承办检察官一行与行政执法人员在龙舟坪镇两河口村沿头溪流域发现一片山林裸露,碎石成堆,宛如一块绿林“斑秃”触目惊心。经过走访调查得知,这里共有三家采石厂,位于中间的一家已办理了备案手续,紧紧相邻的左右两家,属于未经林业、矿产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非法毁林采石厂。周围老百姓虽对这些采石厂怨声载道、烦不胜烦,但因采石厂投机取巧的行为让大家误以为“三家为一家”而敢怒不敢言。
“仅凭肉眼一看,这里的非法毁林采石面积不会比张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少!”检察官认真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说道,现场提出立案调查建议:“当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当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要及时移交,检察机关将持续跟踪监督。”
对于已备案的采石厂,检察官建议要加大对备案采石场的排查整改力度,对于备案到期的项目,应责令建设主管部门尽快督促施工方复植复绿或依法依规因地制宜的治理和利用。
随后,检察官一行继续对流域周边继续调查。检察官建议依法审查闲置的宅基地采石厂备案手续,对于涉及扶贫异地搬迁的,要认真查阅相关资料,核实信息,确保对非法采石行为不放过。
下一步,长阳检察院拟对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助力生态廊道建设,为保护长阳绿水青山铸就牢牢司法屏障。